为进一步加强分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保障各项生产经营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省分公司安委会《关于调整安全生产委员会的通知》(湘铁通安委〔2016〕74 号)要求,株洲铁通从三个方面入手,不断完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

一是健全安全生产组织机构。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明确成员组成、工作职责、工作内容和工作机制。重新调整安委会成员,抽调专人担任安全培训专干,指定2人为专职安全质量监督员。成立质量监督组,负责组织安全质量检查班开展日常检查、统计汇总、数据上报等工作。成立安全质量检查班,负责安全、质量检查工作。

二是建立兼职安全员制度。由县区经营部装维主管、维护站站长、网格负责人担任兼职安全员。负责具体落实分公司、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其他部门、中心班组长为兼职安全员,负责具体落实分公司、本班组安全生产工作。

三是严格安全考核机制。对于安全生产不重视、安全人员不到位、安全生产工作管理不达标、拒不执行隐患整改指令或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部门、中心、经营部,按照分公司相关制度要求从严从重考核,对发生重、特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部门、中心、经营部,坚决实行“一票否决”制。

通过不断加强安全体系建设,强化安全管理,分公司全年组织开展安全质量大检查12次,消除安全隐患20余件,编发《安全简报》3期,报送安全信息26篇,组织消防应急疏散演练1次,开展安全培训600人次,组织安全教育考试210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