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 钢
交通肇事逃逸是被人熟知的恶劣行为,给家庭、社会造成了极大危害。与此类似,在思想领域同样存在一种“肇事逃逸”现象,需要我们提高警惕,谨防发生。
在改革过程中,各种矛盾和问题比较复杂,需要认真面对,不容回避。每一个人都应该正视新生事物,以负责的精神、前瞻的目光、积极的态度克服前行中遇到的困难。但与此同时,也有一部分人由于认识程度不高、党性原则不强,想起啥话说啥话,在职工群众中传播不利于安定团结、和谐稳定的言论。等说的痛快了,他们就躲到后面看笑话,造成了思想上的不良影响。
在处理这类问题时,我们目前更多是强调不要散布谣言,很少较真去追究责任。然而,等事态到了非抓不可的地步时,造成的危害已是覆水难收。因此,从一开始,我们就应该对“思想肇事者”依法治理,一查到底。
我们既要保证每个人有充分的言论自由,又要保证每个人在法律法规的框架内发表见解主张。同时,组织也要确保改革政策集中民智、听取民声、表达民意、符合民情,并积极推动出台有益于职工群众的政策,使职工群众成为改革的支持者、实践者。
客观地看,一些“思想肇事者”并不是有意制造矛盾、激化矛盾,而是因为组织的宣传工作不到位,政策贯彻落实不够好。因此,组织上应加强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做好纠偏、修正,保证政令畅通;每个人也都应加强学习、提高觉悟,在出现问题时通过正确渠道寻求解决方法。以良好的心态看待改革、以积极的工作服务改革、以显著的业绩推动改革,就不会再有人把改革当作洪水猛兽,“肇事逃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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