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铁十六局集团三公司出台 《规范在建项目业绩信誉奖罚的暂行办法》,结束了长期以来对工程项目信誉奖罚无章可循的历史。

随着市场竞争的加剧,良好的信誉已成为企业取胜的关键。三公司领导班子经认真研究,出台了 《规范在建项目业绩信誉奖罚的暂行办法》。《办法》规定:对合同投资额在3000万元以上 (含3000万元)的在建工程项目,在施工期间业主及相关方组织的综合性检查评比中获得第一名并发正式文件给予通报表扬的,公司均在业主或相关方奖励的基础上按一定标准给予奖励;对在施工期间业主及相关方从未组织过检查评比活动并在竣工验收时被评定为优良工程且工期、安全、环保、文明施工等主要指标均满足业主要求的在建项目,给予2万元或4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被业主及相关方通报批评、罚款、在检查评比中排名位居最后两位或被新闻媒体曝光给企业信誉造成恶劣影响的在建工程项目,则不论大小,均视损誉轻重给予惩处,并按一定标准对项目部处以罚金;对在任职期间被业主投诉、通报批评或被新闻媒体曝光两次或两次以上的项目部经理、总工程师,除加倍处以罚金外,4年内取消其参评先进或优秀资格并不得担任同级及以上领导职务。

《办法》颁布后,公司各项目部都增强了压力感和集体荣誉感,各在建工程掀起了新一轮大干高潮。

董国隆 赵 平 刘永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