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企业和职工双方合法权益,3月17日,中铁武汉电气化局广州分公司召开了2016年《集体合同》平等协商会议。公司工会召集人何旭辉、副总经理徐永禄分别代表公司工会方、行政方出席会议。公司工会代表、机关有关部门代表共10人参加会议。
集体合同是公司工会代表全体职工与公司签订的一项集体性约定,旨在保障企业和职工双方合法权益,是工会职能的体现。集体合同包含劳动用工、劳动报酬、工作和休假时间、社会保险和福利、职业健康安全、职业培训和女职工权益保护等内容。在协商会召开前,工会通过广泛征求意见建议,认真起草了2016集体合同文本,工会方代表对2016年集体合同(草案)的起草情况做了说明。
会上,双方本着平相互尊重、兼顾双方合法权益的原则,坚持“发展依靠员工、发展为了员工、发展成果与员工共享”的理念,就关系到职工切身利益的多项问题进行了平等协商。大家重点就劳务工比例问题、员工社保医保问题等内容进行了深入讨论。协商中,双方代表结合企业实际,各自分别阐述了维护企业长远发展利益和维护职工合法利益的观点,最终达成一致意见。
本次会议达成的《集体合同》(草案)将提交公司2016年职代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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