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属地化管理,同时扩大职工救助面,加大救助力度,精简报销手续,形成“一站式助医”审批流程,局工会从2014年10月开始,就“三不让”帮扶救助实施办法第七章有关医疗互助等多次与局社保处、站段对接,通过反复审定和修改,形成路局《“三不让”帮扶救助实施办法(修订)》,在今年1月举行的局十届五次职工代表大会上审核通过,从2月1日起正式实施,为患病职工就医、报销提供了有效保障和极大便利。

本报与局工会联合推出此解读,以形象生动、直观明白的漫画形式解释和说明“三不让”帮扶救助实施办法的修改内容,方便全局困难职工理解和掌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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