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用他人身份证购票乘车,被罚了!
2020-02-04 10:46:44来源:用户投稿作者:王鹭斌
近日,赣州铁路公安处于都车站派出所查获一起冒用他人身份证购票乘车的违法案件。当日,于都所值班室接到车站安检人员报警称,在于都站进站车票验证口,一女性旅客涉嫌冒用他人身份证件进站,请求民警处置。接警后,民警迅速前往现常
随后袁某被民警带回派出所接受进一步调查。经询问,袁某承认自己使用他人身份证购买车票进站乘车。据袁某交待,自己身份证掉了,还未去补办,为图方便心存侥幸,就使用其亲属的身份证购买车票。最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被赣州铁路公安处处以罚款500元的处罚。
铁路警方提示:冒用他人身份证将罚款限乘
铁路警方提醒广大旅客,遇到身份证遗失或者过期的情况,一定要提前到公安机关补办身份证。另外,户口本、护照和在制证窗口办理的临时身份证明,都可以用来购票乘车,铁路实行实名制乘车验票,千万不能有侥幸心理,冒用他人身份证,不仅将受到罚款或者拘留处罚,甚至还可能被纳入个人征信系统,180天禁止购买火车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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