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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水电四局蒙华铁路21标开展合同签订及履约阶段 法律风险防范培训

2018-01-16 10:57:49来源:用户投稿作者:郭林 陈明倩

为了进一步做好项目合同管理工作,提升项目部相关部门对合同签订及履约阶段的风险防范意识,1月14日,中国水电四局蒙华铁路21标组织召开施工合同签订阶段法律风险防范培训,经理部相关领导及业务部门、工区相关人员参会。

培训中主要针对承包范围、内容约定不明导致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出现争议的防范措施进行明确,应由熟悉工程建设和核算的专业人员进行审核;在约定承包范围和承包内容时,需要结合图纸、规范、招标文件进行。若因对合同履行期间人工、材料、机械价格波动或政策法规发生变化,是否调整合同价款及如何调整合同价款约定不明,产生争议的防范措施是需要对合同履行期间,人工、材料、机械价格波动或政策法规的变化是否调整合同价款作出约定,如约定调整,则需要就调整的范围和方法进一步作出具体约定。若合同中未约定开工竣工日期认定的标准,或未明确工期是日历天还是工作日,导致约定不明,产生争议的防范措施是需明确约定开工竣工日期的认定标准,以及工期是日历天计还是按工作日计。若分包人不具备相应资质或安全生产条件的情况下,一旦分包人的雇员发生安全伤亡事故的,则总承包人将与分包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此部分内容的主要防范措施是总承包人与分包人签约前,应严格审查分包人的营业执照、专业承包资质证书或劳务分包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严格审查其资质等级,必要时可到政府有关部门核对证书的有效性,以保证与具有相应资质等级和安全生产许可的分包人签约。对合作时间较久的分包单位也应定期进行审查,防止资质过期。

合同签订与法律风险防范是项目管理的重点,是合同履行过程中的标杆,同时也是企业事务管理中的一项重要工作,它不再是简单的要约、承诺、签约等方面内容,而是一种全过程、全方位、科学化的管理,若每个施工点的每一份合同都能实施有效管理,将为企业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的提高产生巨大的推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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