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人帕布斯·海恩提出:每一起严重事故的背后,必然有29次轻微事故和300起未遂先兆以及1000起事故隐患。这就是著名的“海恩法则”。这一法则是针对航空界飞行安全而言的,但它所揭示的“事故背后有征兆,征兆背后有苗头”的道理,对我们所从事的施工安全预防工作同样具有重要的警示意义。每一件重大事故发生之前都有征兆或苗头,要防止类似问题的再次发生,我们就需要从结果中分析原因,总结经验和教训,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安全责任重于泰山,很多惨重的安全事故是疏忽大意造成的,实际施工中偏偏有人无视安全,有的不戴安全帽,有的不愿系安全带。量变是质变的前提,正是由于长期的量的积聚,才最终有了质的变化。我们必须要居安思危,防患于未然。

“海恩法则”揭示的是责任缺失。当然,再严厉的问责制度都是事后追惩,也无法挽回事故造成的生命和财产损失。防止安全事故,“毖后”固然重要,但“惩前”更为紧迫。只有把二者有机结合起来,掐掉事故苗头,才是治本之良策。

一些单位和项目部疏于管理,安全措施不到位,安全责任人不明确,监督检查流于形式,这样下去必然会酿成大祸。事后问责虽然可以惩戒相关当事人,但却永远无法挽回逝去的生命和已经造成的财产损失。

安全生产任重道远。所有事故的发生几乎都如出一辙,一个小小的漏洞不去弥补,很多小漏洞的叠加就会变成大漏洞,最终造成惨重的后果。如果我们增强忧患意识,多一份责任心,严格落实相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很多事故是完全可以避免的。我们只有牢记“海恩法则”,从源头上进行控制,把事故隐患彻底消灭在萌芽之中,施工安全才能够得到有效控制。有了安全保障,我们的企业才能够最终实现快速发展。让安全警钟长鸣,让我们时刻保持“如临深渊、如坐针毡、如履薄冰”的安全忧患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