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段时间,笔者在上下班的路上常看到路边有根倾斜的电线杆,上面写着“危险,请勿靠近”字样。如果说这里的管理人员不负责,好像有失公允,因为他们在倾斜的电线杆上写有警示性的话;但如果说他们负责,好像也不准确,因为应该把电线杆的问题彻底解决,消除安全隐患。

在我们的实际工作中类似的现象也不时出现,比如,对有些安全隐患已经采取了一些措施,但这些措施并未起到应有的防范作用。单纯把这个问题归结为责任人思路不够开阔,这样的认识并不科学。笔者认为,问题的根本原因还在于当事人在内心深处没有树立高标准的安全意识,敷衍塞责,对待工作只求有行动,只求对上级有个交代,却并没有用心去真正解决问题,所以问题才会“久治不愈”,一直摆在那里。

事实上,这种现象往往也与企业日常管理的评价机制有关。如果企业只强调过程管理,忽视各种措施所产生的实际效果,相关人员自然就容易思想停滞,缺乏进一步思考的动力。因此,在安全管理考核过程中,我们应时刻牢记采取措施并不是目的,安全才是我们执着追求之所在。

试想,如果每个职工都能从思想深处牢固树立不达安全目的誓不罢休的责任意识,那么我们在实际工作中就一定能找到消除各种隐患的有效办法,从而确保安全生产长治久安。

刊自中原铁道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