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 杨 军 本报 常富强 潘豫华

10月17日8时30分,兰州铁路局工程管理所所长马俊生打开办公电脑,屏幕上党风廉政建设“3+1”责任清单马上映入眼帘。点击打开“3+1”责任清单,电脑显示,工程管理所所长这个岗位,必须接受12项正面清单、12项负面清单、8项问责清单和12项任务清单的约束。这正是兰州局机关创新党风廉政建设机制,执行“3+1”责任清单,落实“两个责任”的一个缩影。

作为兰州局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机制创新试点单位,今年以来,兰州局机关依据岗位工作职责和掌握的权力事项,量身定制责任清单,把权力比较集中、廉政风险较高、问题易发多发的重点领域作为主攻方向,在局机关管人、管钱、管物资、管工程、管运输等5个有代表性的部门试点执行“3+1”责任清单。他们着力构建“明责、担责、履责、尽责、评责、问责”联动互控的运行机制,将党风廉政责任层层传导,建立副处职以上领导干部岗位责任正面清单、负面清单、问责清单和任务清单,形成“3+1”责任链条,有效促进了“两个责任”的落实。

正面清单,就是根据岗位职责分工,聚焦业务管理流程,列出每个岗位勤政廉洁必须履行的责任,明确什么“必须为”;负面清单,就是按照权责统一的原则,对部门领导人员履职过程中必须遵守的党纪条规、管理制度和相关规定等进行全面梳理,参照岗位正面清单,排查可能发生的廉政风险,列出岗位禁止行为,明确什么“不可为”;问责清单,就是结合岗位正面清单和负面清单,对履职过程中可能发生的行政过错和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的行为,明确什么“可追责”;任务清单,就是依据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一岗双责”的要求,结合年度廉政重点工作,让业务部门负责人主动申报廉政任务,列出岗位年内抓党风廉政的具体任务清单。兰州局机关把业务主管部门推到一线,让业务主管部门真正担起责任。

为了防止“3+1”责任清单执行过程中出现“两张皮”的问题,他们坚持“制度+科技+阳光”,制定了业务部门落实廉政责任的6条硬性措施,明确要求管业务必须抓廉政,在新制订或修订的文件中把廉政责任“镶嵌”到业务流程当中,使廉政要求与日常管理深度融合,为落实“两个责任”奠定了坚实的制度基础!他们开发了局机关党风廉政建设信息管理平台,将业务部门的主要权力事项按领导分工进行细化分解,编制权力目录,绘制权力运行流程图,在局域网上公开晒权,使隐性权力公开化,显性权力规范化,全方位、全过程接受监督,使“3+1”责任清单上下贯通、层层落实。

“主体责任进一步明确、落实到位了,关系理顺了,定位找准了,纪检组织就可以聚焦主责主业,精耕细作自己的责任田。”兰州局牢牢牵住落实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充分发挥纪检监察组织执纪、监督、问责的作用,全面理清责任边界,为推动业务部门落实主体责任划定了责任田。他们研究制定了局机关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实施办法,强化对检查者的再检查、对监督者的再监督,推动了责任主体全面上岗到位;创新责任考评办法,坚持正向激励,制定了《兰州铁路局机关党风廉政建设考核评估及责任追究实施办法》,形成了监督执纪、问责追究、考评管理“三位一体”考评模式,采取季度点评通报、半年平推检查、年度考评追责的办法,将制度落到实处。

兰州局机关加大对“3+1”责任清单的执行力度,有效调动了业务主管部门的积极性与主动性。截止到11月2日,他们对局机关44个部门落实“两个责任”的情况进行了平推检查,对落实主体责任不到位的68件问题进行了督促整改,以追责倒逼主体责任落实,真正传导压实了“两个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