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从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获悉——中铁十一局建安公司自2011年起连续获评两次全国“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后,第三次被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授予2014-2015年度全国“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同时,连续六届获评湖北拾守合同重信用”企业。
该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牢固树立以“诚信、创新永恒,精品、人品同在”为核心价值观的企业文化,严格贯彻“以人为本,守法诚信”的管理方针,将“守合同、重信用”作为企业立身之本、发展之基,依法签约,诚信经营,积极承担央企社会责任。2014年至2015年期间,该公司在经营承揽、施工生产等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始终坚持恪守合同约定,依法诚信经营。两年期间企业经营承揽近百亿、施工产值超百亿,并在2014年被评为“中国铁建工程公司营业收入20强”第14名和“中国铁建工程公司经济效益20强”第11名;获评全国“安康杯”竞赛优胜单位,湖北省省级“文明单位”,湖北省第十届职工职业道德建设“十佳标兵单位”,湖北拾五一劳动奖状”等荣誉,公司的信誉度、美誉度、品牌影响力和综合实力不断提高。
作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全国及湖北拾守合同重信用”公示评比工作,每两年进行一次,由国家工商总局引入企业信用标准体系,对企业和品牌的社会影响力、合同信用管理体系、合同行为、合同履约状况、经营效益、社会信誉等六个方面进行电子化综合评定,并向社会公示。本次评比过程中,该公司历经襄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湖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税务、银行等部门及社会公众层层审核,并最终被公示为“湖北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全国守合同重信用企业”,标志着公司诚信经营的社会认可度,必将对公司日后平稳、健康发展起到积极的作用。(蔡海燕 王晓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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