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周奇)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强化基层党支部和党员定期考核工作,局党委近日制定了加强党支部和党员定期考核评价工作的指导意见。
局党委认真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总体要求,健全落实动态与定期、定性与定量、过程与结果、组织评价与群众评议相结合的党支部工作考核评价机制,构建以“四讲四有”为基本标准、创岗建区为主要载体、积分管理为主要方式的党员考核评价机制,通过月度考核、季度评比、年度认定,进一步助推党支部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发挥。
据了解,在对基层党支部的考核中,局党委将从支部班子、党员队伍、基础工作、堡垒作用四个方面进行考核;在对党员的考核中,将从政治素质、岗位技能、工作业绩、群众评价四个方面进行考核。
为做好党支部和党员定期考核评价工作,局党委要求,各级党组织要把加强党支部和党员考核评价工作作为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推进运输一线党支部建设三年基础工程、提高基层党建工作规范化水平的重要内容;各单位党委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做好考核前的宣传解释和考核后的公开公示工作,分析查找并及时解决落实过程中的各类问题,每个季度对党支部和党员考核情况进行抽查,对考核结果进行审定,严肃追究弄虚作假、搞形式主义的党组织负责人责任,确保考核工作规范有序。
“局党委制定加强党支部和党员定期考核评价工作指导意见,是为了解决一些党支部和党员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体现了局党委理论和实践创新成果,是全面从严治党重要的制度遵循。”局党委组织部相关负责人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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