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健全执法制度。派出所注重依靠制度抓落实,以完善的制度促进民警养成良好的执法规范。他们从岗位民警执勤执法工作实践出发,总结多次执法办案经验,充分听取民警意见,先后制定完善了《接处警工作规范》、《涉案财物管理规定》、《执法记录仪使用管理规定》、《执法办案安全防范工作预案》、《执法办案安全防范责任人制度》、等多项执法工作规范。经过反复推敲修改,派出所各项制度规范具有更强的实践指导性和操作性,执法活动和执法队伍管理更加科学规范。

二是明确执法标准。制作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刑事案件流程示意图版,并悬挂在派出所走廊,案件办理的各个环节流程一目了然呈现在民警面前,既方便学习,又能及时解决办案过程中遇到的程序问题,打破了以往民警“怕办案、怕办不好案”的瓶颈,民警严格规范执法的主动性增强。同时,派出所自主制作了当场处罚式样卡,以卡片的形式将当场处罚小票模板和常用法律法规印制在正反两面,民警可以随时取阅,参考完成各类当场处罚案件的规范办理。建立《派出所执法执勤工作规范》,收集整理了《民警执法执勤规范用语和忌语》,从岗位职责、操作规范、操作规程、注意事项等环节对执法活动做了更细的要求,“文明执法、热情服务”的理念根植于民警心中。

三是强化考核监督。为明确执法责任,加强日常监督,派出所结合实际制定了《呼和浩特东车站派出所执法责任制度》,明确了承办、审核、审批等不同环节办案民警、法制员和所领导的三级执法责任。例如,如果所长在案件审批环节中发现问题,直接追究法制员审核不力的责任,也就是在三级执法责任体系中,形成环环相扣、级级落实的追责模式,严格督促岗位职责落实 。同时有效运用考核监督手段,每季度对考核优秀的民警给予奖励,对履职不到位、发生执法问题的民警给予相应惩处,考核结果与民警评先评优挂钩,刺激民警增强规范执法的自觉性和责任心。2015年以来,受到考核表彰的民警有5名,受到考核追责的有2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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