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为贯彻落实局领导电视电话会讲话精神,扎实推进安全大检查各项工作,该段建立健全问责机制,从严从重究责,出文明确规定,安全生产大检查期间,凡出现违反电务基本规章、作业纪律、“红线”规定及电务段“三点要求”的,或对落实安全工作要求敷衍了事、指出问题整改不到位或弄虚作假的,给予责任人离岗培训三个月(期间工资按最低工资标准发放)。责任人为专业技术干部的,同时解聘技术职称;责任人为技师或高级技师的,同时解聘技师或高级技师,一年内不得重新聘任;享受专业带头人待遇的,同时取消专业带头人资格。同时对相关责任人的车间党、政负责人给予行政(或党内)撤职处分,两年内不得担任与其原任职务相当或者高于其原任职务的职务。自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开展以来,该段在办公网“曝光台”通报日常生产工作和故障处置过程中存在问题4个,发出《干部作风督查通报》2期,对2名中层干部及1名副工长进行免职处理,对6名干部职工离岗进行再培训,对12名干部职工进行通报批评,有效增强干部职工安全责任意识和岗位履职能力。(韦定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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