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建忠 吴长福
著名的“破窗理论”为我们揭示出一种规律,即:如果一扇窗户的玻璃被打破而没有得到及时修复,这无形中就会给人传达出一种近似纵容的信号,接下来,就会有第二扇、第三扇窗户玻璃被打破,甚至整栋建筑物被损毁。对付这一现象,最有效的策略就是对“破窗”实行“零容忍”。安全生产又何尝不是如此?要确保绝对安全,企业对安全问题一样要“零容忍”。
必须对安全事故实行“零容忍”。人们对安全的认识观念经历了从“宿命论”到“本质论”的过程,对安全事故的认识也由事后被动处理发展到事前主动预防。安全事故给企业和社会造成的损失和负面影响巨大,每个人都能看到,只有安全才是企业最大的效益。
必须对安全隐患实行“零容忍”。古语曾说:“其安易持,其未兆易谋;其脆易泮,其微易散。”意思是,任何事物当它稳定的时候,局面容易保持,因为没有显著的变化迹象,所以才好谋划;任何事物当它还处于脆弱状态时,容易被清除,同样只有当它刚出现时,才容易被消解。同理,要避免安全事故发生,就必须将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必须对违章行为实行“零容忍”。生产中,任何的违章作业都存在着潜在的安全风险,极可能导致事故发生。所以,职工不能心存侥幸心理,放松自我要求,而应避免违规作业成为习惯。企业要敢于对违规作业说“不”,从严落实安全责任,让职工真正做到“我的安全我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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