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职工健康休养工作,强化各级组织及广大职工对职工健康休养工作的思想认识,大力营造职工踊跃参与的良好氛围,确保休养工作均衡有序推进,切实提高职工休养兑现率,达到职工满意目标,按照路局领导的指示要求,现将职工健康休养政策规定及有关要求宣传如下:
一、开展职工健康休养的目的和意义:
1.开展职工健康休养的目的:有序组织职工在休养机构进行健康休养,主要是促进职工身心健康、有效缓解疲劳、释放工作压力、降低疾病发生率。
2.开展职工健康休养的意义:一是关心爱护职工,为职工办实事,让铁路改革发展成果惠及职工。二是有利于保障职工健康,促进和谐铁路建设。三是有利于增强企业的感召力和凝聚力。四是有利于规范管理,促进休养机构健康发展。
二、职工健康休养原则:一是职工健康休养要与带薪年休假紧密结合;二是职工在局内进行健康休养,劳模可实行跨局休养。
三、职工健康休养范围:未享受带薪年休假的职工。优先安排劳模、生产一线主要工种、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人员及边远、艰苦地区和工龄长的职工休养。患有严重疾病和存在其他不适宜休养的人员暂缓安排休养。
四、职工健康休养的内容、时间、周期及缴费标准:
1.职工在休养期间,休养机构要组织开展健康向上、寓教于乐的文体、联谊活动和知识讲座等,也可结合当地资源,开展教育参观活动,丰富职工休养生活。休养机构内的服务设施和活动场地,免费提供给休养职工使用。
2.职工每期健康休养时间为5天(不含往返路程)。
3.各单位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统筹兼顾,合理安排,在一定周期内,组织职工全员参与健康休养。
4.个人缴费标准:休养期间,个人按每日10元缴纳伙食费。休养期间的餐费标准每日不低于50元。
五、职工健康休养组织管理:
由路局集中统一组织,各单位不得自行组织休养、观光等活动。各单位按休养计划安排,集中组织安排职工在指定时间到指定休养机构进行健康休养;每一期休养从休养人员中指派一名责任心强的干部担任领队,负责本单位休养人员在休养期间的组织管理工作。
六、职工健康休养乘车规定:
职工健康休养,使用一次往返休养地的铁路乘车证。各单位要指派专人负责落实与所在地车站进行对接,做好职工到休养机构所在地车站的订票工作;休养地所在车站要配合休养机构,按照休养工作计划,协助解决休养职工的返程车票。
七、健康休养工作纪律:职工健康休养不得携带家属,不得私自驾车往返;休养期间,要服从安排,遵守休养工作纪律和休养机构相关规定,不得擅自脱队、不假外出或未经批准提前返回。
局劳卫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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