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铁路局包头供电段严格落实《铁路线路防护栅栏管理办法》,切实加强防护栅栏管理,确保防护栅栏处于有序可控的管理状态。
该段多措并举,坚决杜绝拆除、破坏和翻越防护栅栏上线作业的行为。要求作业人员、接触网作业车驾驶员在巡检、施工维修或值乘中发现闲杂人员、车辆机具、牲畜等侵入防护栅栏,以及线路防护设备设施遭破坏等情况时,必须立即制止,并向就近车站或公安派出所报告并记录。必要时,通知追踪列车和邻线列车。同时组织安全科人员加大对防护栅栏、作业门相关制度落实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填发《安全问题整改通知书》,督促责任部门限期整改。若遇到施工确需临时拆开防护栅栏时,必须按规定同设备管理单位和铁路公安部门办理相关手续,站内施工的还需经车站批准;拆除防护栅栏后,须设置有效临时防护设施,并派人昼夜看护。施工结束后,及时回收路材路料,清理废弃物,恢复防护设备质量,同设备管理单位和属地公安派出所办理验收交接手续。若遇到自然灾害或事故救援等非常特殊情况急需进入或破拆防护栅栏时,要求抢修负责人在得到封锁或限速的调度命令后,可根据需要先行打开防护栅栏。抢险负责人还要安排专人昼夜看守失去防护作用的防护栅栏,直至恢复。救援抢修结束后责任车间再到相关单位补办手续。此外,该段还加大对周边居民的宣传力度,利用日常巡视对线路周边居民进行法制宣传,将造成铁路事故、故障的危害性和严重性进行详细讲解,让居民深刻了解其中的危害,提高群众的安全意识。(汤春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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