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要求,株洲铁通四项措施进一步加强节假日期间车辆的使用管理。
一是严格车辆停放制度。要求各部门所有车辆明确指定稳妥的停放地点,并保障停放车辆安全可靠。规定所有办公车辆必须封存停放在车库(停车场),并建立车辆封存停放登记簿以备查验。封存期间,驾驶员应将车辆停放在已报备地点,车辆行驶证、加油卡及钥匙交由综合部车辆主管集中管理。所有未安排节假日营销、装机维护、应急抢修等相关工作任务的生产车辆,必须封存停放至指定地点,特别要求各区域经营部、维护站(中心)做好无工作任务车辆的封存登记工作。二是加强车辆使用管理。严格按照“谁管理、谁负责,谁驾驶、谁负责”的原则,切实落实责任,全部车辆由车辆管理部门实行集中管理,统一调度。节假日期间使用办公用车,需事先申请,统筹安排,落实责任,严格执行登记备案制度,申请(登记)资料需在办公车辆使用前向上一级车辆管理部门进行报备。节假日期间已安排工作任务的生产车辆,必须在与工作任务相关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行驶,任务执行完毕后必须第一时间返回指定停放地点,并认真做好车辆派遣使用及出入库登记以备查验;尤其要做好各区域经营部、维护站(中心)车辆使用的实时监控,严禁以执行工作任务为名,将车辆挪作他用。三是严禁公车私用。严禁用公车(含办公、生产车辆)办私事,严禁公车参与结婚庆典、参观旅游、休闲娱乐等个人活动,禁止公车停放在高消费场所、娱乐场所、风景名胜等场所,不得以任何理由借用、占用下级单位以及其他关联单位车辆。四是严格落实领导责任,严查违规违纪行为。认真落实车辆使用管理的相关规定,主要领导负总责,确保所有车辆管理规范、运行正常、监督有力。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违反公车使用规定的,除追究当事人责任外,还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有关规定,严肃追究主要领导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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