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今年春运在路风纪律方面,路局还是以贯彻落实《春运路风‘十严禁’红线规定》为主线。另外,在新颁布的《成都铁路局路风监察办法》中,专门对铁路从业人员违反企业管理规定引发路风问题的定性及处理进行了明确。以上要求各单位务必在春运路风培训中广泛宣传和强调。”近日,局路风监察办公室主任宋登志接受记者采访时说。
路局2015年春运路风工作目标是“一无一实现”,即:无被铁路总公司查严重路风不良反映及以上问题的发生,实现全局春运路风平稳可控。在路风纪律方面,继续认真落实《春运路风“十严禁”红线规定》,即:严禁违反客票管理规定,擅自改变票额用途,内外勾结倒卖车票;严禁抢票、囤票,违反实名制售取票规定,人为干扰售票监控;严禁利用取票、退票、改签、补卧等谋取私利;严禁私带、私放无票人员进站乘车;严禁铁路职工着铁路制服在窗口插队购票,不配合验证验票强行进站,扰乱站车秩序;严禁辱骂、殴打旅客等粗暴待客行为;严禁出售“三无”商品、霉变食品,捆绑销售;严禁经营性服务场所以提前进站为由招揽、诱导旅客,只收费不服务;严禁售私货、违规贩运、变相卖座;严禁乱收费、乱加价。路局强调,此规定适用于全局干部职工及一切从业人员,春运期间违反以上规定或因行为不当给路风路誉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按路风管理办法从重处理。公安干警违反路风管理规定的,由路局移交公安局从重处理。同时,记者还了解到,《成都铁路局路风监察办法》第十七条应作为局属各单位今年春运路风纪律教育中重点调强的内容,即:铁路从业人员因违反企业管理规定,被媒体曝光或造成负面舆情或123606投诉查证属实的三类问题,属于损害路风路誉的行为,应比照路风问题定性,按职工奖惩管理办法和本办法规定的高限处理,并追究单位管理责任。三种情形是:一是服务旅客货主言行失当;二是车站、列车工作人员当班饮酒、睡觉、打牌、赌博等;三是不执行站车管理规定,强行冲站、冲车、霸座,干扰旅客休息,与旅客发生纠纷。《成都铁路局路风监察办法》第四十一条明确规定,内外勾结倒卖车票行为属严重违反企业规章制度,按照《劳动合同法》39条第2款和《成都铁路局职工奖惩管理办法》规定,应给予开除处分,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针对今年客票预售期提前、管内3条新线投入运用、动车组大量开行的情况,宋登志表示,局路风办将整合全局路风监察力量,进一步加大站车明察暗访力度,全面检查路风纪律执行情况,严肃查处违反路风规定的行为,确保全局春运路风平稳可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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