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窦横穿清河附近一铁道线时,被途经此处的列车撞倒身亡。事发后,小窦父母遂将北京铁路局起诉至法院,要求对方赔偿各项损失共计近26万元。日前,北京铁路运输法院对此案做出判决,虽然北京铁路局在事故中并不承担责任,但依据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仍判决北京铁路局向窦先生夫妇赔偿16万余元。(环球网)

逝者已矣,让人心生遗憾,心痛过后不免引起人们的思考。对于法院给出的“铁路局无责任但需赔偿”也引起了网友的热议,不少人认为铁路承担的赔偿金多是出于人道主义精神,而窦某因横穿铁路丧生这一惨剧,能够承担的恐怕也就只有他自己了。

众所周知随着铁路建设的飞速发展,普速列车速度经过逐年的提高,现在已普遍达到了120km/h-200km/h,但许多人对铁路线路却没有足够的安全观念,意识不到铁路行走的危险性。不顾铁路规章制度,随意翻越铁路造成伤害的不仅是违法者个人,对于铁路部门乃至乘车旅客也将造成意想不到的威胁。

近年来因个人违法横穿铁路造成人身伤害的事故屡见不鲜,铁路部门在铁路沿线加强防护,设置警示标识,增派人手严防周围群众闯入火车运行区域。此外,铁路部门还在沿线学校、单位对群众进行安全宣传教育,但始终未能引起人们的警觉。我想这不仅需要铁路部门单方面的努力,更需要社会各界的广泛配合。(吴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