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守春

近日,某单位领导在会议上强调,安全管理人员在考核“两违”职工时,要宁听骂声、不听哭声,杜绝“下不为例”,“下不为例”和人性化管理不能画等号。笔者赞成这种观点。

在安全生产中,一些管理者认为“下不为例”是人性化管理,对职工能起到自我约束的作用。然而,在日常作业中,职工很容易滋生这种心理,将企业制定的管理制度、安全措施束之高阁,发生“两违”问题后,总是以这种借口逃避和推脱责任,放松对自己的要求,给事故带来可乘之机。

因此,安全管理中的“下不为例”绝非人性化管理,而是一种失职、渎职行为,它纵容的是违章违纪行为,保护的是事故隐患,应当坚决杜绝。

在日常安全生产中,我们一定要对职工人身安全抱着高度负责的态度,摒弃“仅此一次”“下不为例”等思想,发现“两违”问题要从严处理、从严考核。在考核的同时,要充分、细致、耐心地做好“两违”人员的思想工作,使之认识到“两违”的危害性,只有这样才能确保安全生产的长治久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