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健全和完善监督制约机制,严格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强化对各级领导干部和关键岗位人员的廉政监督,进一步拓宽监督渠道,广泛听取党员干部、职工群众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切实发挥纪检委员、党风廉政监督员的作用,太原供电段党委全面推行纪检委员、党风廉政监督员工作制度。

该段党委聘任纪检委员和党风廉政监督员时严格按照本人自愿、组织推荐、纪委审核、党委批准的程序聘任。受聘人员组成一支政治坚定、党性强、业务精、作风正、密切联系群众的廉政监督队伍。日常履行监督党总支、班组党支部及党员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情况,贯彻执行上级批示、决定和各项规章制度的情况等八项内容。

纪检委员、党风廉政监督员队伍由来自该段各级机构的102名干部职工组成,其中纪检委员17名,党风廉政监督员85名,该段党委明确规定了这支队伍人员的权利、义务和职责,要求纪检委员、党风廉政监督员必须在段党委的领导下工作,由段纪委负责组织开展日常工作。并规定纪检委员、党风廉政监督员日常必须按会议、参与、学习、通报反馈、巡视检查、定期调整、表彰奖励等七项制度进行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