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3月7日,K1275次列车运行至黄石站开车后,乘警长王柏录接10号车厢16号下铺旅客蔡某(女,44岁)报称:其在10号车厢卫生间上厕所时将自己的提包挂在卫生间内的挂钩上,但出卫生间时忘记拿走,待其发现后返回寻找,发现提包已不在卫生间内。

接报后,乘警长王柏录带领乘警王磊立即赶赴车厢开展工作。经调查走访周围旅客,得知10号车厢列车员王文正在发现卫生间内有一无人认领的提包后,将该提包保管在乘务室内。警组联系列车员王文正,将该提包取出。经辨认,该提包确系失主蔡诗秀所有。经清点,提包内装有金项链一条、金戒指一枚、化妆品若干以及黑色女式长款钱夹一个,钱夹内有现金1080元、银行卡两张。经确认提包内物品均未丢失,失主蔡诗秀打收条将该提包领走并对警组工作表示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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