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冒用他人身份购票乘车遭正主发现双双被罚
2021-03-11 19:54:23来源:用户投稿作者:聂辰光
3月10日早上6时30分许,海口铁路公安处海口车站派出所民警接到K511次列车乘警通报:在车上查获两名冒用他人身份信息乘车的违法嫌疑人,请在列车到达后交接。
6时57分许,该所民警在海口站8站台与K511次乘警完成交接,将两位违法嫌疑人带回派出所进一步调查询问。
经查,该两人分别叫蔡某(男,43岁,江苏人)和汪某(女,37岁,浙江人),系夫妻关系。两人乘坐K511次从衢州前往海口打工,为了省钱,先是使用本人身份证购买了从衢州至萍乡的火车票,有使用捡来的他人身份证购买了该次列车从茂名至海口的火车票,本拟省去萍乡至茂名段的火车票钱。不料此时身在河北的身份证原主也同时准备购买当日的火车票,却发现由于行程冲突无法购票,遂向铁路部门投诉。经铁路部门调查,疑似有他人冒用身份购票,原主人遂立即报警。接警单位联系到了K511次乘警通报情况协查,成功在车厢内将冒用他人身份购票乘车的蔡某和汪某查获,随后,海口站派出所依法予以该两人行政罚款各500元之处罚。
海口铁警提示:广大旅客群众一旦发现自己的身份被他人冒用应尽快报警,以及时防止自身权益遭受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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