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携带2枚罂粟果被处罚款200元
2019-04-09 16:21:47来源:用户投稿作者:石超
4月8日,一名旅客携带罂粟果在随州车站准备乘坐火车时,在公安民警查获,依法收缴罂粟果并处以治安罚款200元。
当天上午9时许,62岁的随县安居镇男子刘某坤持随州至汉口的火车票来到随州车站,进站安检时从其下衣口袋内查出2枚罂粟果,共计13.12克。经民警询问,刘某坤自称因肚子疼,随身携带煮水喝治病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随州车站派出所依法对刘某坤处以罚款200元,并收缴其携带的罂粟果。
铁路公安民警提醒广大旅客,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少量未经灭活罂粟等毒品原植物种子或幼苗的行为都是违法的,要做到知法守法,远离毒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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