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2月29日10时10分,巴彦所民警张玉玺、杨红艳接旅客吉先生求助:其将随身携带的棕色钱包(包内装有现金3000元整、金额为一万多元的欠条一张、银行卡若干张)落在K1686次列车上,请求帮助寻找。接报后,巴彦所民警张玉玺、杨红艳立即开展查找工作。经过了解此次列车的终点站是乌海西站,民警张玉玺及时乌海西执勤民警张金生取得联系,民警张金生迅速赶往此次列车上寻找,经过详细认真查找最终在10车16号中铺找到了吉成云遗失的棕色钱包。乌海所通过1134次列车的乘警将吉先生的钱包捎到巴彦所,巴彦所民警亲手将钱包交给吉先生,吉先生认真清点确认钱包物品无一缺失。吉先生对巴彦所民警认真高效为旅客服务表达了衷心的谢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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