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河所协同内部单位消除隐患.jpg

2016年3月2日10时35分临河所民警王智勇接临河站信号楼张博报称包兰线K252+600M处有大火可能会影响到行车安全,接报后副所长石鹏带领民警王东晶于10时56分到达现场,现场位于线路北护道外侧,距离护网5米左右,已经形成了一个东西长300米南北宽20米的焚烧后的痕迹,而且火势还在蔓延,派出所民警立即组织同时到达现场的公务、电务、维管、护路的工作人员开展灭火,于11时45分将现场的所有火苗扑灭,及时消除了一起因为火灾影响行车安全的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