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呼和浩特铁路公安处民警在工作中抓获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犯罪嫌疑人刘某。
曾经的卢某在别人眼里是一名“富姐”,丈夫经营着一家大的厂子,效益良好。她驾驶着豪车出入于各大酒店宾馆,微信朋友圈经常晒出自己国内外旅游的照片。就是这样的“富姐”却在2015年8月30日被呼和浩特铁路公安处的民警抓获,而她涉嫌犯罪的原因就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事情还要从2012年底谈起。那一年,丈夫经营的厂子因为房地产市场的萎靡,利润开始有所下滑,但还是能够满足家庭的日常支出。为了让自己经营多年的“富姐”形象不受影响,卢某开始向周围的朋友借钱。
2013年春节后,卢某承诺以2分至3分每月每元的高额利息为回报,向身边的十余位朋友借款200余万。一年过后,卢某借来的钱也挥霍的差不多了,每当有朋友要求其还款时,卢某均以钱正在生意上周转现在只有利息为理由拒绝,用利息稳住朋友。2015年8月,卢某几位朋友联合起来向其要债,见此情况,卢某决定坐火车出去“躲一躲”,没有想到刚到集宁就被铁路民警抓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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