谭冬瑶

这里自有流传千年的佳话,包含山景、平原、丘陵之美状,含着土地肥沃、物产富饶的美誉,成都就这样在西南大地熠熠生辉着。

如同市花芙蓉一般,它自有它的纯洁、灵动,亦如它的市树梧桐一样,气势昂扬、傲然挺立。但说起成都在我心中的印象,我却是又爱又“恶”的。

当我还是黄毛丫头时,爸爸就告诉我:“成都是省会,是大城市!”上世纪90年代末,妈妈爱带着年幼的我一同“赶成都”,老爹打趣地称此为“弯脚杆进城”。儿时的记忆中,成都人爱穿着大喇叭裤,蹬着甩尖子鞋,夹着黑色皮包,手里拽着大哥大,腰间别着BB机,确实和小城市的居民有那么些不一样。那时的我就觉得成都真大,人真多,又缤纷,又时髦,又新奇。有朝一日,我也想要在成都生活,来看看这里的花花世界。

到了大学,不改儿时想要来成都的初衷,于是常拖着室友到城中扫货,一逛就是一天,一扫就是一大包。我们不停地走街串巷去寻找隐藏在闹市中的那些“绝世美味”,放肆着自己狂妄的青春。那时的我,觉得成都简直就是人间天堂。春熙路的商尝曹家巷的苍蝇馆、九眼桥的酒吧、锦里的小吃、玉林的串串、建设路的烧烤、人民公园的盖碗茶、文殊院的佛香……“我想要在成都生活”的渴望便愈发强烈起来。

毕业后,如愿留在了成都。地铁里,犹如沙丁鱼罐头,摩肩接踵;马路上,熙熙攘攘,常堵得水泄不通;高楼中,人们日昃之劳,汗流浃背。我原本以为成都是个慢节奏的城市,但如今我看到这一切,似乎又和我想象中的不太一样!

在这座城市中有人挥金如土,有人庸庸碌碌,有人流浪街头。像张爱玲的小说《天才梦》里说的:“生活是一袭华美的袍,爬满了虱子。”成都或许并非看上去的那般温柔,我开始有些厌弃了。

“爱一个人,恋一座城。”但我却并没有恋它的理由。那么究竟成都吸引我的是什么?让我愿意驻足停留下来的理由又是什么?突然间,自己很渴望拨开表象,去挖掘那些千年来藏在青石板下、藏在红砖片瓦中的蓉城印象,我想它会给我答案。于是我走走停停、寻寻觅觅,最终发现这座城市之所以吸引我的是一种让人无法抗拒的“矛盾感”。

年青的纹身小伙钟爱禅道;优雅轻熟的少女酷爱搏击;大剧院的展厅里不仅只有川剧;小资的私房菜馆也可以划拳游戏。茶水间,有一股流传下来的清新;太古里中,流淌着时尚的气息。成都这座千年古都如今包裹着国际潮流的外衣,传统与新潮的碰撞,出现了很多不可思议的东西,那是我们所不曾涉及却又渴望探索的领域。

成都迎来了许多,也留下了许多。杜甫草堂,早已游人满布,可老成都的大爷大妈们,依旧喜欢去那里打打太极;府南河现在虽不清澈,可它依然富有情趣,市民仍会在日头落下时漫步河堤;新的商圈拔地而起,可春熙路的人气从未受到半点冲击。

像是蜀人钟爱的火锅,口味虽层出不穷,可总有那么一种味道,是让你流连忘返的,这也许就是一种无法割舍的情怀。时过境迁,斗转星移,我爱成都,是爱它骨子里的一种情调,对它的传统文化我深执一份眷恋,对它的国际范儿,我依然热情追捧。它有它的粗糙也有它的细腻。它既包容我,我也依赖它。

我想,其实我一直都是爱它的,只是自己不愿承认罢了。

我愿同它一样——外表狂热但兰质薰心,我相信终有一日自己也会:面像芙蓉,娇而不艳;性像梧桐,刚直不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