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公安部决定将12月2日定为“全国交通安全日”并呈报国务院批准。2012年11月18日,国务院正式批复同意自2012年起,将每年12月2日设立为“全国交通安全日”。

2015年12月2日至3日,重庆铁路交巡警在重庆、重庆北火车站,重庆南、团结村铁路货场开展名为“拒绝危险驾驶,安全文明出行——从我做起,始于足下”的交通安全宣传活动。期间,铁路交巡警通过发放宣传制品,拉挂宣传横幅的方式,利用铁路窗口车站人流量集中,铁路货场进出货车频繁的特点,对驾驶员及行人倡行交通法规,摒弃交通陋习。

重庆铁路交巡警支队提醒:共同拒绝不礼让斑马线、开车打手机、超速、超载、毒驾、酒驾等危险驾驶行为,形成人人抵制交通违法、人人践行文明交通、全社会共建共享文明交通的良好风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