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明确提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

作为一名中国铁建的职工,笔者就如何落实“两个责任”,打造“阳光央企”,谈一点浅显的看法,不足之处,尚请批评指正。

健全机制,重在落实,使党员干部“不能腐”

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纪委监督体制,并根据国家党风廉政建设总体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适时创新。根据中央“八项规定”,“六项禁令”,“三严三实”,“两个责任”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对本单位原有党风廉政建设制度进行完善,并严格落实,加强执行力建设,强化制度的刚性,使党员干部不能腐。

一案双查,强化监督,使党员干部“不敢腐”

落实一岗双责,坚持业务、党风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突出纪委监督主责和权威性,“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建立廉政风险防控“四早”机制,坚持抓早抓小,对党员干部出现廉政方面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叫停,早处置,通过诫勉谈话,限期整改等方式,避免小问题演化为大问题,使咬耳朵、扯袖子、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坚持严字当头,落实“一案双查”,重拳治腐,铁腕治亏,以惩促纠,以惩促建,使党员干部不敢腐。

加强教育,警钟长鸣,使党员干部“不想腐”

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预防是根本,宣传是基础,教育是手段,做好党风廉政宣传教育是预防腐败现象发生的最重要、最直接、最有效的方式,是反腐倡廉的基础性工作。以“三严三实”为准绳,以使党员干部守住底线,不碰红线为目的,通过组织参观廉政警示教育基地,收看党风廉政教育片,专题辅导讲座,设置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栏等方式,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的宣传,营造学廉、知廉、倡廉的良好氛围,使党员干部“常思贪欲之害,常修为政之德,常怀律已之心”,做到“不想腐”。(付立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