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安民
近日,一位站段领导询问几名职工有关最近一起事故通报的具体内容及上级领导的重要安全讲话内容时,这些职工一问三不知,而学习记录上清楚记录着这几名职工已于某月某日参加学习,并都在文件上签了名。这位站段领导再一追问,原来学习只是走过场,并未让职工入脑入心。
一些单位常常要求职工用记名式的方法学习各种重要文件、通报,并在检查时以此为依据。似乎只要职工在文件、通报上签了名,就等于深入学习、认真贯彻落实了。
记名式学习传达贯彻,做到一个不漏,在理论上是一种好的方式,但是有时结果并不尽如人意。 笔者认为,类似的记名式学习,存在三大弊端。其一,便于弄虚作假。 本文开头的一幕就是典型的假学假记。其二,加大成本开销。因为对很多文件、通报都要求记名式学习,所以必须花钱打印出来让大家在上面签字。其三,职工没有从中真正受到教育。因为一“签”了事,起不到学习应有的作用。
综上所述,笔者认为一定不能让记名式传达学习方式流于形式。同时,各级管理人员需要改变工作的方式方法,转变工作作风,检查工作不能只看表面,而是要重实质、重内容、重效果。应将检查台账记录和文件上是否记名,变为多找职工面对面地询问,这样才能知道职工是不是真学、真知、真懂。发现弄虚作假的,要给予严格考核。对于假学、不知、不懂的,要及时纠正。如此,才能真正把学习和工作落到实处。刊自广州铁道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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