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肖培清)近期,郑州铁路局及所管辖基层单位决策重大项目,需同级法律部门或委托铁路以外法律专业机构,对重大决策项目进行事前合法性论证及法律风险评估,以确保重大决策依法合规。

这个局遵循事前论证、集体讨论、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涉及企业改制、职工切身利益、重大合同签订、单位自定的重大工程项目、重大资产经营开发项目以及单位领导认为需要进行法律论证的决策项目,决策前一律实施法律论证,重点论证项目实施或执行程序的合法性,以及项目实施可能存在的法律风险等。

这个局明确规定,需要法律论证的重大决策项目在提交党政联席会决策前,主办部门应直接向同级铁路局、基层单位两级法律事务部门书面提出法律论证申请;法律事务部门接到相关部门的重大决策项目法律论证申请后,原则上于5个工作日内组织完成对项目的法律论证,对内容程序繁多、法律涉及面广或需进行现场调研论证的项目,可延期至1个月内完成法律论证工作;法律事务部门组织对重大决策项目法律论证完成后,及时向申请部门出具书面的 《重大决策项目法律论证意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