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铁局包头供电段根据《呼和浩特铁路局供电系统无线手持台管理办法》文件要求,为进一步规范该段班组无线手持台管理工作,形成规范有序的无线手持台管理办法,特重新修订《包头供电段无线手持台管理办法》,原发相关文件同时废止。
文件要求班组应设有专人管理无线手持台,出工前领取按照段出台的《班组手持台使用记录》标准化模板认真填写记录。手持台不得私自携带出单位或借给任何无关人员使用,如发现损坏现象,视为当事人责任。坐台要令人员,无线手持台必须佩带耳机。不得私自将手持台拆装。如手持台出现异常或信号不好,不得敲打、磕碰或剧烈晃动。无线手持台主电池及备用电池三个月调换一次,电池使用正常老化无法修复时应及时上报,由信息技术科统一回收并进行更换等要求。(任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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