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应“新常态”、凝聚“正能量”,为企业快速健康发展提供坚强的纪律保证,这是我们当前和今后应该一段时间的核心思路。我们必须按照公司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会以及年度工作安排,把守纪律、讲规矩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切实增强履行“两个责任”的自觉性和主动性,着力解决职工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严格整肃风气,严厉惩治腐败,大力营造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良好氛围,开创管理创效、廉洁育人的良好局面。
我们的党员干部有时候犯的就是“太聪明”的毛病,总想着“聪明行事”,想绕过制度,规避政策,把党纪国法、企业的规章制度当作“钻研”的对象,寻求“突破”的捷径。这样往往会适得其反,成为违法乱纪的思想根源。习近平要求我们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太聪明”就是不严不实的突出表现。
思想不纯、作风不正,就容易滋生腐败。党委和纪委是落实“两个责任”的主体,新任务、新常态,要求我们必须明确责任,捋清思路,发挥作用,建立引导全员讲规矩的机制。企业各级党组织要在位履职,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一要知责。所谓知明而行,无过矣。只有先明确负什么责,才能有的放矢开展工作。各级班子和纪检部门要知道本职责任有哪些,要有工作思路,要有工作目标。要从思想认识上强化责任意识,明确领导班子的集体责任,明确党组织负责人的第一责任,明确领导班子成员的岗位责任,明确“一岗双责”的履职途径。二要尽责。明确抓好是本职、不抓是失职、抓不好是渎职。各级党组织要按照总书记要求,担好用人之责、正风之责、监督之责、支持之责、表率之责,要切实履责。要强化学习,理清责任,层层履职。层层传导压力,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三要问责。所谓奖罚不明,政令不行。我们只有看到违纪违法的严厉后果,形成惩治违法乱纪的威慑力,才会产生敬畏之心,才能维护制度的权威。要严格责任监督,严格责任追究,建立和完善纠错机制、违规惩戒机制,维护好国家和企业的利益,维护好职工群众的合法利益。
强化“两个责任”,各级党组织必须坚持反腐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立足抓早抓小,对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该提醒的要及时提醒,该得罪的要不怕得罪,切实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避免将小毛病变成大问题、“苍蝇”变成“老虎”。对于贪污贿赂、失职渎职、违反财经纪律、搞利益输送、违反“三重一大”决策制度造成损失等方面的案件,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真正做到有案必查、有贪必反,让反腐利剑高悬、震慑作用常在。
企业深化改革发展的新形势和新任务,迫切要求我们必须抓好纠风肃纪工作,深入贯彻落实好中央“八项规定”和反对“四风”要求,在“三严三实”的作风标准指引下,为企业转型升级和创新发展工作营造良好的内部环境。我们必须认清形势、端正态度、纠正作风,从每一个党员干部的思想纠正入手,抓好“两个责任”的落实,纠风正气谋发展。(李航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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