芬妮

如果我说我从小就爱读书,你一定不要笑我矫情。在我幼小的心灵里,做读书人是世上最为荣耀的事,以至于当我第一天上学,背着母亲给我缝补好的旧书包,走在乡间小路上,想着书包里有两本崭新的书,想到从此以后自己也是读书人了,禁不住脚下生风般飘飘然,心里那只快乐的小鸟早已展翅欲飞。

初识汉字时,不知课外书为何物,所有的读物仅限于语文课本。那一百多页的语文课本怎么满足得了一颗对阅读如饥似渴的心?每学期新书发下来,我总是迫不及待从头读到尾,然后不仅按老师要求背诵了已学课文和词语解释,还在很短时间内就站在老师面前,将一本书的课文都背诵出来。无书可读,就继续读哥哥的课本。从初中到高中,从语文到历史,无所不及。在我饥不择食的阅读中,不仅知道了狼的霸道凶狠(《狼和小羊》),知道了乌鸦的聪明(《乌鸦喝水》),知道了狐狸的狡猾(《狐假虎威》),还知道了华小栓的人血馒头(《药》),至今还记得那篇长长的《为了六十一个阶级兄弟》。这些故事,引领着我走向更为广阔的天地,让我看到了眼睛看不到的地方。

我看的第一套课外书,是小学数学老师借给我的整套《三国演义》连环画。我应老师的要求,每天拿三本回去看,第二天又去换。那段时间,我满脑子都是桃园三结义,是长板坡救幼主的赵子龙,是千里走单骑的关云长……尝到了闲书的甜头,除了继续向老师讨书读,我开始四处搜寻可读之书,直到在数里之外的镇集市上偶遇了书摊。

上个世纪八十年代初,书摊在川西南山区的乡村集市上绝对是稀有之物,而我成了镇集市唯一书摊上的常客。每个周末,母亲会给我五分钱,我就用这五分钱坐在书摊上看两本书,厚点的三分钱,薄点的两分钱。看完后我就带着满足和意犹未尽踏上回家的路,心中犹如过节般的轻松愉快。

中学后看书就容易多了。学校的图书室每周四课外活动时间,会将各种课外书送到教室里来,让我们阅读两小时,不仅如此,还可以凭借书卡每周借一次书。有了从小嗜书的经历,自然又得到图书室老师的优待,我可以随便借书,条件是每周必须交一篇读后感给她。对这位已经想不起模样的老师,我一直心存感谢,是她启发我在看书之余有了更多的思考。都说写作是阅读时的冲动,借着这股冲动,我在写读后感之余,开始写诗歌散文,虽然写得不成样子,可却让我蓄积在内心的思想情感得以宣泄表达。再后来,我的班主任开始借书给我看,从高尔基的三部曲到巴金的三部曲,从《红楼梦》到《巴黎圣母院》,这些书把古今中外都展现在我眼前,任我驰骋遨游。

从一个个汉语拼音开始,读书写字终成了我人生最大的乐趣。

如今阅读更无任何障碍,而我的书却常常堆在枕边案头,任尘灰覆盖。时光匆匆,参加工作、为人妻母,日复一日的忙忙碌碌给了我疏远书籍的借口,内心却无法释怀对书的眷恋。愿得余暇,重拾书趣,于品读间,望向自己的内心,摒喧嚣,戒浮躁,收获一怀清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