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霞 柳林
日前,听一位安全人员谈到,每天安全检查无非就是作业有没有戴安全帽、插座用后有没有断电等小事,给职工记“两违”处罚,有些于心不忍,所以有时就网开一面,说说了事。殊不知,安全人员有可能因为自己的“心软”,而给企业、职工家庭带来巨大的经济损失和痛苦。
安全人员在处罚上绝不能“心软”。安全人员重视大的违章行为,却忽视小的违章现象,久而久之就会产生“抓大放小”的思想,而职工势必会因小违章的积累而酿成大祸。发生在交通、建筑、消防安全上的血的教训告诉我们:抓安全来不得半点马虎和松懈。特别是一些小违章,事虽小却能带来极大的隐患,威胁职工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无论企业经济效益如何,抓安全的信心一定要坚定,只有抓好了安全,才能维护好职工的利益,进而才能保持企业的长久稳定发展。假如安全人员思想上放松了对安全的警惕,对一些违章不以为意,不下“狠心”处罚,就不能引起职工思想上的高度警觉,职工的安全也就得不到保证。
古人云:“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作为一名安全人员,应当勿以“小违”而不纠,要把安全风险防控落实到具体行动上,加大检查力度,坚决处罚那些不起眼的小违章,只有做到这一点,才能尽到自己的职责,发挥好监督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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