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哈密市丽园街道流传着一位铁路列检员拾金不昧的佳话,失主吕某看到失而复得的身份证、暂住证和三张银行卡,逢人便夸是乌鲁木齐铁路局乌西车辆段的“好人”让自己丢的钱包失而复得。

2015年3月28日凌晨,乌西车辆段哈密西运用车间丙班的列检人员依旧在夜色下忙碌着。在检车的过程中丙班的列检员刘超,在轨道边捡到了在乌鲁木齐务工的甘肃籍人员吕某的钱包。第二天一早,他便把捡到的东西交到了丽园街道友谊社区,请求社区的工作人员帮助寻找失主。

28日上午,丽园街道友谊社区的工作人员通过网络查询,联系到失主所在的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治安管理委员会翼翔社区,通过翼翔社区的工作人员联系到了失主,并告知失主他的银行卡和证件我们会放到离火车站最近的新市区派出所。随后刘超亲自将银行卡和证件交到民警手里,他说,“东西丢了,失主很着急的,我们捡了要及时上交,送还人家。”

面对金钱,刘超表现得很坦然。虽然,他的家庭并不富裕,上有老下有小,生活负担比较重,但当民警提出要他留下联系方式时,他说不用了,他交还物品并不需要别人的感谢,这是自己的为人准则。“拾金不昧”其实是反映一个人、一个单位和一个地方道德水平的一面镜子。刘超同志拾金不昧的行为,充分表现出了一名普通职工的高尚人格品质和良好社会公德,也是我们整个铁路的荣誉,是我们整个哈密的荣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