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为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路局“三十条措施”,1月22日,局纪委发出通知,要求局属各单位,局管内各合资铁路公司、铁路总公司所属铁路公司,认真组织学习中纪委、铁路总公司纪检组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通报,深刻吸取教训,促进广大党员干部廉洁过节。

通知强调,各级党政组织要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宣传引导,加强源头管理,严格财经纪律,务实节俭组织好正常的党团、工会活动,开展好年终走访慰问生活困难党员、老党员、老干部和困难职工等活动,保障干部职工按规定享有的正常福利待遇,积极营造勤俭文明廉洁过节的氛围。

通知要求,党员干部要树立廉洁过节意识,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带头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禁以各种名义接受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严禁利用职务之便接受宴请及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严禁用公款进行相互走访、相互送礼、相互宴请等拜年活动;严禁以各种名义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严格公务用车管理;严格控制年终评比表彰活动,削减一切不必要的开支。

通知强调,各级纪检组织要加强监督检查,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路局“三十条措施”的行为,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在追究直接责任人责任的同时,要严肃追究相关领导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问题典型、突出的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形成有力威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