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阳市火车站的进出站均未设立无障碍通道,使腿部残疾的夏先生上下进站楼梯很困难。于是,他一纸诉状将揭阳火车站所属单位告上了法庭。(1月14日<广州日报>)

近期,声讨铁路的声音日愈强烈,在广大民众看来,似乎很合理,也逐渐习以为常。觉得完全符合公共场所设施的必备要求,有求必应的供给才符合社会保障的公平对待。

笔者了解到,揭阳火车站落成于2001年,由于当时设计者考虑不周,没有设计必要的无障碍设施,导致部分行动不便人士造成阻挠。当然很多偏远地区在千禧年前后的设备都不够完善,未能彻底解决设立无障碍通道的问题,却被告上法庭,无疑是痛诉公共场所的不便而恼怒之举。

公共设施是由公共政府提供属于社会的公众享用或使用的公共物品或劳务。而铁路部门自从政企分家以来,一直秉承“待旅客如亲人”的宗旨,而且也努力在服务方面尽善尽美,然而公共设施未能做到十足完美,尤其是偏远小站,当然,笔者相信,在铁路这样的公共场所,“爱心坐”、“爱心候车室”、“小红帽帮扶”等暖心服务还是比较人性化的。

按经济学的说法,公共设施是公共政府提供的公共产品,但确实存在公共设施的缺失,且看有时我们不得不在自动取款机前等待前面的老人一遍又一遍的重复错误操作,而无法施以援手。这就是公共设施缺乏易用性所造成的困扰;如果儿童在广场奔跑冲撞玩耍,不慎撞到某些公共设备致伤,那么,这种意外伤害的责任是要归咎设计者?还是破坏者?又如在公共座椅的周围设置垃圾桶,而垃圾桶的数量应于公共座椅的数量匹配,太多会造成浪费,而太少则会诱使随意丢弃垃圾的行为。

那么,由于公共设施的不完善怎么向法庭告状呢?当然,我们不能戴着有色眼镜或者歧视的眼光看待行动不便的人士,事实上,随着当代工业设计与生产技术的进步,公共设施的便利性才慢慢推广“人性化”,但在和谐社会里,设施不完善或者不够及时,理应积极面对,当然,如果将无障碍设计含义只简单理解为公共设施中专供行为障碍者所用的设施,是很不完全的。事实上,任何公共设施中都对“特殊人群”有热心和关爱。

笔者也有理由相信,设计者理应按照合理性原则做到公平,如果便利程度未能符合要求,那一定会提供一楼候车室,或者帮扶服务,断然不会置之不理。而非某些硬性服务,就连普通人群都有无奈,众人皆知:例如ATM机无故吐钱故障,你又如何去告银行,他不告你已然是万幸;另外,贫穷地区,很多公共设备尚未走上轨道,更加不能以“一纸状告”!

公共设施在备受关注以来,人文设计和绿色设计逐渐走进人群,而“绿色服务”也属其范畴,我们要放下成见,希望相关部门能做的越来越好。(文黄世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