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日,在山东胶州市的一家超市发生了一起金银首饰抢劫案。嫌疑人高某,因为无钱结婚于是手持斧头砸金店抢劫,并携带抢劫所得价值十余万元的金项链12条潜逃。而就在案发后的第7天,高某就被安康铁路警方抓获。

现年2 1岁的高某原是安康市汉滨区建民镇人,读完小学后一直在家务农,偶尔出去打零工。2013年初,高某到山东胶州市一家防护制品公司工作,半年后,高某辞去工作,过起了“坐吃山空”的日子。期间,他在当地找了一个女朋友,并打算结婚。由于高某没有了工作,生活开支入不敷出、十分窘迫。7月25日 中午,高某带着女友到胶州市马利客来超市的金银首饰柜台选购首饰,并产生了抢劫金店的念头。26日中午,高某再次来到该超市熟悉地形,并于当日下午六时来到超市准备实施抢劫,但因为金银柜台的首饰都收了起来而没能得逞。然而高某并没有打消抢劫的念头,8月1日12时许,他再次骑着摩托车带着女友来到胶州市马利客来超市附近。这次他换上事先准备好的迷彩服上衣、黑色口罩、灰色、棒球帽,带上白色线手套,并叫其女友在超市附近一十字路口等待。高某独自将摩托车骑至利客来超市偏门,并保持摩托车在发动状态。进入超市后,他抽出随身背包里的斧头,朝着放金首饰的玻璃柜台一通猛砸将柜台砸烂,顾客吓的四散逃窜。同时,高某将一把辣椒粉洒向柜台不远处的女营业员,并迅速从破开的柜台里抓起一把黄金项链放入包里,跑出店外骑上摩托车就跑。刚跑出去不久,摩托车坏了,金店的保安在后面追赶,情急之下高某就逃往了路边的玉米地,最后窜入一片小树林,将作案使用的迷彩服、口罩、手套、帽子、等扔掉。之后,与女友取得联系,并携带赃物潜逃回老家安康。

原以为自己可以带着抢到的金项链逍遥法外,没想到案发后七天就被警方抓获。8月7日晚22时40余分许,经过近7个小时的蹲守,安康铁路警方与青岛市公安局城阳公安分局民警共同将涉嫌抢劫金店的负案逃犯高某抓获。目前警方已经根据高某的供述在其居住的出租屋内找到了价值10余万元的金项链共计12条。高某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此案还在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