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宁车辆段挂牌督办办法多 安全问题整改好
集宁车辆段为认真贯彻落实《呼和浩特铁路局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要求,切实抓好安全突出问题的整改,确保安全隐患得到及时治理,安全风险得到有效控制,特制定《集宁车辆段安全隐患整治挂牌督办制度》。
本制度将挂牌督办事项分为两级,对于车间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和专项整治项目,逐项逐条进行梳理,汇总分析研究,属本车间解决的重点隐患,车间挂牌督办整治,须段协调解决的,经主任签字后,上报段整治。对于局、处部署的整治项目、上级部门检查发现的主要安全隐患、段排查确定的突出安全隐患及车间上报的须段整治的安全隐患和专项整治项目,经段长审批后,由段安调科进行挂牌督办。
同时规定段安调科负责督促落实局、处、段安全隐患挂牌督办要求,对局、处、段确定的安全隐患和专项整治项目实行挂牌督办,按照确定的督办项目,对责任车间、科室,督办科室,整改期限,完成情况进行监督。各车间、科室严格落实挂牌督办项目整治要求,同时加强对本车间、科室挂牌督办项目的整治,监督整治过程,确保挂牌督办项目按要求、按期限完成整治。
在此基础上,该段将对挂牌督办整治项目实行信息化管理,纳入安全管理信息系统统一进行管理,同时,要求各车间、科室接到挂牌督办项目后,认真研究,明确责任人、制定整改措施,严格按照整改要求、整改期限进行整治销号。对于挂牌督办项目整治销号时,段挂牌督办项目经督办领导审核、段长批准后,由段安调科负责销号;各车间挂牌督办项目经车间主任审核、主管段领导批准后方可销号。
通过以上种种举措,为该段安全问题整改销号管理,强化安全风险控制,确保安全隐患得到及时整治打下了坚实基础。(陈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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