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8月20日11时43分,应城所执勤民警接应城市公安局城南派出所报称:旅客雷先生的钱包(自述钱包内有现金800余元,身份证1张,银行卡2张)在应城站站前广场遗失,请求协助。
接报后,应城所高度重视,发挥铁路优势,积极路地联动,本着“小事不小看,小案不小办”原则,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所长张德斌立即部署副所长杨乐带领民警黄海波开展工作。经调取公共视频并细致研判,发现该雷钱包系下车时遗落在应城站停车场,后被路过群众徐某捡拾。经应城站派出所与城南派出所工作,徐某于18时35分到应城站站前广场将钱包交还,在民警见证下现场核对钱包内财物无误,钱包由雷先生女儿代收。该雷及其女儿对路地公安民警表示衷心感谢。
免责声明: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本站观点。所转载内容之原创性、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自行核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