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月 19 日 8 时 35 分,随州南站派出所接到龚女士报警,
称其未成年的妹妹未经家长同意,自行乘坐高铁前往汉口,
期间未携带手机,无法取得联系,请求民警帮忙找回。
了解情况后,随州南站派出所民警迅速开展工作,发现
女孩购买了 G6816 次列车随州南至汉口的车票,民警第一
时间与列车乘警刘晓丹取得联系,协助帮忙寻找。经过民警
的耐心询问与安抚,女孩同意在汉口站下车,等候家属前来
带回。
1 月 19 日 17 时 12 分,随州南站派出所接到襄阳铁路
公安处指挥中心通知,称有一名离家出走的 16 岁男孩乘坐
G1041 次列车将在随州南站下车,家属请求帮忙照看。
随后,随州南站派出所民警与 G1041 次列车乘警刘朝
晖对接,及时联系家属并将其安置在休息室,提供热水与餐
食。通过悉心开导、教育,男孩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19
时 01 分,男孩的家属在民警的帮助下安全接到了孩子,并
表达了衷心的感谢,民警也叮嘱家长在与孩子沟通时要讲究
方式方法,提高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避免类似情况再
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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