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
为规范招标代理服务收费行为,保护招标人和投标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招标市场的健康发展,特制定本暂行办法。
## 一、目的
本办法旨在明确招标代理服务的收费标准、收费方式及相关管理措施,确保招标代理服务的透明、公正,同时维护市场秩序。
## 二、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所有参与招标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包括招标人、投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
## 三、收费标准
1. **基本收费**:招标代理服务的收费标准应根据招标项目的性质、规模及复杂程度综合确定。一般情况下,收费标准应遵循以下原则: - 小型工程项目(如单个项目金额低于50万元)收费可参照总金额的1%-3%。 - 中型工程项目(项目金额在50万至500万元之间)收费可参照总金额的0.5%-2%。 - 大型工程项目(项目金额超过500万元)应根据具体情况与招标人协商确定,收费标准一般不得超过项目金额的1%。
2. **附加费用**:如需提供额外服务(如技术咨询、材料编制等),可另行协商收费,但应事先告知招标人并取得书面同意。
## 四、收费方式
招标代理服务收费可采取以下方式: - 一次性收费:在服务合同签订后,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收取。 - 分期收费:根据服务进度分阶段收取,也需在合同中明确约定。
## 五、管理监督
1. 招标代理机构应做好收费记录,确保收费行为透明可查,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 2. 投标人若对收费标准有异议,可向招标人或有关部门投诉,依法维护自身权益。
## 六、附则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具体实施细则由相关部门另行制定。本办法将在实践中不断完善,适时修订以适应市场变化需求。
通过实施本办法,期待能有效提升招标代理服务质量,促进招标市场的规范化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