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规则与理想之间: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的精神辩证法 翻开《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培养卓越法律人才引领法治未来》这本厚重的著作,我仿佛看到了一幅中国法治教育的全景图。书中详实记录了人大法学院如何通过独特的培养体系,塑造了一批批既精通法律技艺又心怀法治理想的法律人。但更令我深思的是,在这部教育史诗背后,隐藏着一个更为深刻的命题:法学院究竟应当培养什么样的法律人?是精通规则的技术官僚,还是守护正义的理想主义者?人大法学院的实践给出了一个辩证的答案——真正的卓越法律人才,必须同时是规则的娴熟运用者与理想的坚定守望者。 人大法学院的教育哲学中,最引人注目的是其对法律技术理性的极致追求。书中详细介绍了案例教学、模拟法庭、法律诊所等多元教学方法,这些无不指向一个目标:让学生掌握法律这门"技艺"。在知识产权法的课堂上,学生们被要求像工程师般精确拆解专利侵权要件;在刑事法研讨中,他们需要像数学家般严谨论证犯罪构成。这种对法律技术性的强调,回应了霍姆斯大法官"法律的生命不在于逻辑而在于经验"的著名论断。人大法学院深谙,没有精湛的法律技艺,再崇高的法治理想都只是空中楼阁。当学生能够娴熟地运用法律解释方法、准确把握司法裁判规则时,他们才真正获得了参与法治建设的话语权与技术资本。 然而,人大法学院的教育并未止步于技术层面。书中那些关于"德法兼修"育人理念的章节,揭示了法学院更深层的追求——培养学生的价值理性。令我印象深刻的是学院组织的"法律与文学"研讨会,在那里,学生们通过《悲惨世界》讨论司法仁慈,借助《杀死一只知更鸟》思考种族正义。这种人文滋养使法律不再只是冷冰冰的规则体系,而成为承载公平正义的价值系统。正如书中一位教授所言:"我们不仅要教会学生如何打赢官司,更要让他们明白为什么而战。"人大法学院通过"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法治"等特色课程,将技术理性与价值理性熔于一炉,避免了法律教育沦为单纯的职业培训。 在人大法学院的育人实践中,最富启发性的莫过于其对"知行合一"教育模式的探索。书中记载的"法律援助中心"案例尤为典型:学生们在教师指导下,为农民工提供实际法律服务,从撰写诉状到出庭应诉。这种实践教育不仅磨砺了学生的专业技能,更重要的是让他们直面中国法治的真实图景——在某个案件中,学生们为追讨欠薪的农民工争取到赔偿后,却因执行难而陷入困境。正是这样的实践经历,使学生们既认识到法治进步的成就,也体会到法治建设的复杂性与长期性。人大法学院通过搭建理论与实践之间的桥梁,培养出了一批批既怀抱理想又脚踏实地的法律人。 从更广阔的视角看,人大法学院的育人实践实际上是在回答中国法治现代化进程中的核心命题。在传统与现代交织、本土与外来碰撞的当代中国,法律人必须同时具备两种能力:一方面要深入理解中国政治法律传统和社会现实,另一方面又要掌握现代法治的基本原则和技术方法。书中提到的"中国法"特色项目正是这一平衡的体现——通过比较法视角,引导学生既吸收人类法治文明优秀成果,又扎根中国大地解决实际问题。这种教育理念培养出的法律人才,既不会盲目移植西方模式,也不会固步自封拒绝变革,而是能够在中国语境下推动法治的渐进改良。 掩卷沉思,人大法学院的育人经验给予我们最重要的启示或许是:法治的未来需要的不是简单的规则执行者或空洞的理想鼓吹者,而是能够在技术理性与价值理性之间保持张力、在规则运用与理想坚守之间寻找平衡的法律人。当这些法律人走向法官席、律师楼、政府机关时,他们带去的不仅是专业知识,更是一套完整的法治思维方式和价值立场。正如书末所言:"培养一个法律人,就是播种一颗法治的种子。"人大法学院七十余年的育人实践,正是通过这样一颗颗种子的播撒与生长,参与塑造着中国法治的未来图景。 在这个变革与转型的时代,我们期待更多法学院能够像人大法学院一样,在传授法律技艺的同时守护法治理想,在适应现实需求的同时引领社会进步。因为唯有这样的法律教育,才能培养出真正卓越的法律人才;唯有这样的法律人才,才能肩负起引领法治未来的历史使命。规则与理想之间的辩证统一,或许正是中国法治建设最需要的精神品质,也是人大法学院给予这个时代最宝贵的思想馈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