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铁警查处两起使用伪造居民身份证的违法行为
为图方便,就拿“山寨”身份证以假乱真,本以为能瞒天过海,却在进火车站时露出马脚。2020年5月19日,呼和浩特铁路公安处民警查处了两起使用伪造居民身份证的违法行为。
5月19日19时许,集宁车站派出所民警与安检工作人员开展二次安检工作时,发现一名男子包内装有两张同一姓名的居民身份证,但身份证号码不同,这引起了民警的注意。经询问,该男子姓魏,因想外出打工,但年龄与招工要求不符,便花钱购买了一张伪造的居民身份证给自己“增龄”,没想到在安检时被民警当场查获。
魏某对购买伪造居民身份证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七条规定,公安机关给予魏某罚款二百元的行政处罚,并收缴伪造的居民身份证。
无独有偶,当日20时许,呼和浩特车站派出所民警在车站进站口开展身份查验时,发现一名进站男子的身份证信息无法识别。民警仔细查看后,发现该男子身份证照片模糊,而且证件上没有防伪图案。民警意识到该男子可能使用的是伪造身份证,为了不影响其他旅客进站,将其带至派出所值班室。经民警询问,该男子很快承认了使用伪造居民身份证的事实。男子姓井,来自河北省今年48岁,去年井某的身份证遗失了,嫌回老家补办太麻烦,为了方便出行,就买了一张伪造的居民身份证,结果还没进站就被民警识破了。
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七条规定对井某作出罚款伍佰元的行政处罚,并将伪造身份证予以收缴。
呼和铁警提醒广大旅客,购票乘车时一定要携带本人的有效证件,确保票、证、人一致。如果居民身份证件丢失,要及时挂失补办;暂时无法补办又着急购票乘车的,可到火车站制证窗口办理临时身份证购票乘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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