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击虚假医药广告 维护消费者权益
(杜垚樾)中新社北京8月23日电 中国国家市场监管总局23日曝光一批涉医药领域广告违法典型案例,案例涉及制造容貌焦虑、违法发布医疗用毒性药品广告、违法宣传治愈率有效率、违法宣称食品具有疾病治疗功能等严重危害消费者权益的广告违法行为。
近年来,随着科技进步和互联网的飞速发展,各种新兴名词如雨后春笋般疯狂涌现,我们滑动手机、打开电视,翻开报纸,很容易就能看到各种“量子XX”和“神药”的洗脑式宣传,这些信息对于某些缺乏分辨能力的人来说是高科技和优秀的代名词,因此也有许多人上当受骗。国家针对这些虚假广告漫天飞舞的乱像,出台了一系列措施,对虚假广告重拳出击,打击虚假药品广告,对于保护公众的健康和权益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虚假药品广告往往夸大事实、虚构疗效来误导消费者,诱使其购买不合适的药品。服用这些“药品”不仅无法有效治疗疾病,还有可能因此耽误患者就医时间,甚至对患者身体造成巨大的伤害。此外,虚假药品广告还会破坏整个医疗行业的声誉和公信力,进一步降低公众对于整个医疗行业的信任度,对医疗行业造成巨大的损伤。
打击虚假医药广告需要政府、企业、媒体和消费者等多方合作。政府需要加大对药品广告的监管和处罚力度,同时加强对医药企业及媒体的监督,在社会中引导监督举报虚假广告风气。企业是虚假广告产生的源头,因此企业需要自觉遵守国家出台的法律法规,增强企业道德,不发布虚假药品广告,同时加强产品质量管理,提高产品安全性和有效性,在市场上良性竞争。媒体是虚假广告传播的媒介,想要断绝虚假广告就必须斩断其传播渠道,媒体需要加强自律和监管,严格遵守广告法规和审查标准,避免发布虚假广告,在此次曝光的案例中还特别包含对媒体作出的处罚:如四川广播电视台利用其广播频率以“健康有约”“博医大讲堂”“医言医语”养生栏目的形式变相发布“熊胆粉”药品广告,广告中含有诸多表示功效的保证以及利用患者的名义作推荐证明。最后,消费者作为广告的主要受众,也应当提高自身鉴别能力和消费意识,不轻信虚假广告,选择正规渠道购买药品,在意识到自己上当受骗时应当增强维权意识,主动向政府举报虚假广告,追究其法律责任,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打击虚假医药广告是一项长久而艰巨的工程,需要政府、企业、媒体和消费者等多方合作。只有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虚假广告才能被有效地遏制,消费者的健康和权益才能被有效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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