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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段长责任制”开启路地共治新模式

2021-09-14 21:38:30来源:用户投稿作者:姚洪

日前,从武汉铁路监管局在孝南区开展的联合执法调研活动中获悉,湖北省通铁路的16个地市州实现“双段长”责任制全覆盖,5000多名段长到位,已集中消除高铁沿线突出隐患833处,排查普速铁路隐患7184处,已整治7182处,已发现隐患基本全部销号。

铁路加强路地协调联动,协调落实“双段长”工作责任制,努力实现铁路外部环境问题早发现、早处置,确保列车运行安全。“双段长”工作责任制是按照职级对等原则建立的,分别由各铁路局集团公司对应地市级地方人民政府,站段、车间、班组对应县(区)、乡镇、村,携手构建路地齐抓共管工作格局,确保铁路沿线平安稳定、环境优美。

随着新线的不断开通使用,面对越来越密的铁路网,铁路部门对于铁路沿线的监管存在诸多死角,难以全面管理。铁路安全不是一事一时,也不是仅凭几个人、一两个部门能单独完成。目前,已有20个省(区市)制定出台了铁路安全法规规章,为加强铁路安全工作提供了法治保障,而推进铁路“双段长”制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保障铁路运输安全畅通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举措。严格落实铁路外部环境安全管理办法,持续巩固铁路安全环境治理成果,多方携手营造出一个协同发力、齐抓共管、通力协作的“路地联动‘一盘棋’”铁路安全防护综合治理格局。

创新方向,形成机制。“双段长”工作责任制的实行,加强了铁路护路工作人员与地方沿线政府部门的联系,发现问题后,迅速响应,及时做出有效决策,快速处置安全隐患,化解安全风险。

各司其职,分工明确。“铁路段长”主要负责铁路线路封闭区域内及在建铁路施工区域铁路安全环境问题综合治理;“地方段长”主要负责铁路线路封闭区域外的铁路安全环境问题综合治理。铁路与地方部门双段长”各司其职,定期对铁路沿线环境问题进行逐一排查整治,共建,共享,共治,实现铁路共赢。

制度明确规定,各段长要对巡查发现的问题,以图片、文字、音视频等方式建立问题清单,并按责任归属及时沟通治理,由铁路运输企业负责治理铁路产权范围内安全隐患,铁路产权之外的由所在地县级政府督促治理,涉及民事法律的安全隐患则依照民事诉讼程序处理,直至问题解决。

统筹路内和路外,厘清铁路安全环境整治的内容和目标,构建科学合理、运转高效、可追可溯的闭环管理体系,“双段长”责任制是一种制度的创新,更是一种观念的创新。它在铁路部门和地方间搭起一道合作的桥梁,一个共赢的平台,打开路地共保的新纪元!(姚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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