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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铁为安全而禁“自热食品”

2019-08-12 00:02:44来源:用户投稿作者:孙赟飞

日前,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官方网站公布《广西壮族自治区铁路安全管理条例》。其中规定,明确禁止“在动车组列车上使用能够诱发烟雾报警的自带加热食品”等行为,一旦违反将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对单位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个人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事实上,近年来乘客使用自热食品时误触高铁烟雾警报器并造成高铁减速的事件屡有发生。记者调查发现,除广西外,福建、四川等地也曾出台类似规定,禁止在高速铁路动车组列车内吸食或者使用能够产生烟雾的物品。(8月4日 北京青年报)

设计“自热食品”的初衷是为了满足人们在不方便使用明火或禁止使用明火的情况下食用热食的需求。随着消费水平的不断提升和生活节奏的日益加快,如今的“自热食品”早已脱胎换骨,衍生出“自热米饭”、“自热火锅”、“自热冒菜”等多个品类,方便快捷之余,消费者多被“自热”的噱头所吸引,“自热食品”在市场上迅速走红。

“自热食品”是通过发热包和水的化学反应,发热包由生石灰、铝粉等组成,遇水后在3到5秒内即刻升温,温度高达150℃以上,蒸汽温度达200℃,很容易导致使用者被烫伤。自热包的化学反应不像家里的电饭煲、微波炉随时可以关掉电源“叫停”,一旦开始反应,在没有添加其他化学试剂的情况下,只能待其反应结束,且反应释放高温并伴有大量蒸汽,如果蒸汽在密闭包装中,还可能引起爆炸,其不可控性和危险性很大。在2017年就有因自热火锅引发爆炸,汤汁溅入右眼导致视力受损的意外事故发生。

烟雾会诱发高铁上的烟雾报警器,作为速食食品的主要消费场所,高铁常因旅客携带并食用“自热食品”而误触烟雾报警器造成减速事件,严重影响了列车的安全运营。而且动车是一个密封的大环境,人员密集,安全是重中之重。从小的来说,自热食品万一发生爆炸,烫伤食用者或者周围旅客,列车上并不具备医治的条件,可能需要临时停车处理,不但带来痛苦,也会造成列车晚点,给其他旅客的出行带来不便。严重者,影响列车运行安全,关系到上千旅客的生命安全,铁路部门不容忽视,因此,禁止在动车组列车上使用能够诱发烟雾报警的自带加热食品迫在眉睫。不能因为方便了个人,而给其他人带来安全隐患。

铁路部门禁止旅客将自热食品带上高铁,是出于运行安全的考虑,这是个“不定时炸弹”。我们在食用自热食品时,需要格外小心,也尽量少在公共场合食用,更不要带上高铁列车,以免带来不必要的伤害及损失。(孙赟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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